发布时间:2025-07-15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有关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行业协会(学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协同机制,推进继续教育创新发展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提高各类人才素质”的总体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对各地、各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分级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行业特性及实际需求,制定紧扣实际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方法,以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元化学习需求,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参与,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焦“两高四着力”,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精心培育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与新动能。
二、明确重点内容,开展继续教育科目学习
继续教育内容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5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模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其中,线上学习建议选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优质课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应紧密跟踪科技前沿动态,充分展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依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培训班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学时审核等工作履行管理职责。继续教育基地(见附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或提出指导意见,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网络培训继续教育施教机构需持续优化专业课程质量,课程课件须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由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专业权威机构推荐,或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同时授课人基本情况需在课程简介中详细说明。
继续教育方式: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通过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且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相应专区学习。
(三)学时管理。首次在河南省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入口”完成个人账号注册,用于继续教育学时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计入当年学时,其中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中“学习入口”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自动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特别提醒: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三、发挥示范引领,创新高端研修培养模式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及年度工作安排,秉持“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5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围绕当地发展需求培育人才,切实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各承办单位需及早谋划,分别按照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组织按时完成,确保研修效果。
四、实施动态优化,打造继续教育基地发展新生态
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落实《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对于今年参加综合评估并列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继续教育机构,要持续提升基地建设水平,使其与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方向相契合。对不按规定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培训目标不明确、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的,借用继续教育的名义乱办班乱收费的,取消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后续不得再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培训。
五、规范管理服务,着力提升继续教育质量
(一)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依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的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文件中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切实有效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
(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公开透明严惩造假。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培训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应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对在学时申报及学时折算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持续提升服务效能。自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若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和学时申报,或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五)依法依规组织培训。要依法依规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加强协作联动,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等不得强制指定继续教育机构。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持续探索既能有效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又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继续教育整体水平。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河南大学
2.河南中医药大学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4.河南理工大学
5.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6.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
7.河南科技大学
8.郑州大学
9.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河南师范大学
1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12.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1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4.开封大学
1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6.河南省人民医院
17.洛阳理工学院
18.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9.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20.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1.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2.河南高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3.许昌学院
2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5.南阳理工学院
26.信阳师范大学
27.河南省博物馆学会
28.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29.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30.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3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32.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33.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34.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35.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36.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7.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38.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39.中原工学院
40.洛阳师范学院
41.河南省地质职工学校
42.河南工业大学
4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44.黄淮学院
45.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46.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47.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48.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中心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有关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行业协会(学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协同机制,推进继续教育创新发展
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提高各类人才素质”的总体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对各地、各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实施分级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行业特性及实际需求,制定紧扣实际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行业组织等举办公益性继续教育活动,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方法,以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元化学习需求,引导专业技术人员主动参与,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聚焦“两高四着力”,为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精心培育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与新动能。
二、明确重点内容,开展继续教育科目学习
继续教育内容包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2025年公需科目重点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等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网络安全、绿色低碳、应急管理等知识。
继续教育方式: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面授相结合的模式,由专业技术人员自主选择。其中,线上学习建议选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公开征集遴选的优质课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免费开展公需科目学习。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应紧密跟踪科技前沿动态,充分展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依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行业主管部门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培训班举办、专业技术人员学时审核等工作履行管理职责。继续教育基地(见附件)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或提出指导意见,承担具体培训任务。网络培训继续教育施教机构需持续优化专业课程质量,课程课件须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由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的相关专业权威机构推荐,或由省级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同时授课人基本情况需在课程简介中详细说明。
继续教育方式: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依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通过研修培训、实践操作、服务基层、在线学习、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且有考核的自学等多种方式开展。其中,选择在线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学习入口”,自主选择施教机构进行专业科目学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入相应专区学习。
(三)学时管理。首次在河南省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入口”完成个人账号注册,用于继续教育学时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符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均可计入当年学时,其中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中“学习入口”在线学习获得的学时,自动计入个人学时档案,无需申报。专业技术人员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及学时申报,申报学时经审核合格后,将自动生成由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制的电子版《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特别提醒:当年度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三、发挥示范引领,创新高端研修培养模式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5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及年度工作安排,秉持“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原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25年继续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计划。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求,围绕当地发展需求培育人才,切实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各承办单位需及早谋划,分别按照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组织按时完成,确保研修效果。
四、实施动态优化,打造继续教育基地发展新生态
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落实《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对于今年参加综合评估并列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的继续教育机构,要持续提升基地建设水平,使其与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方向相契合。对不按规定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培训目标不明确、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劣的,借用继续教育的名义乱办班乱收费的,取消其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资格,后续不得再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培训。
五、规范管理服务,着力提升继续教育质量
(一)落实经费保障政策。依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履行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培训的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文件中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的规定,切实有效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权益。
(二)健全完善管理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公开透明严惩造假。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培训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应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对在学时申报及学时折算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通报相关主管部门,依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持续提升服务效能。自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若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按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和学时申报,或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五)依法依规组织培训。要依法依规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服务,加强协作联动,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等不得强制指定继续教育机构。在政策规定范围内,持续探索既能有效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工学矛盾,又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的继续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继续教育整体水平。
附件: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025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河南大学
2.河南中医药大学
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4.河南理工大学
5.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6.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
7.河南科技大学
8.郑州大学
9.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10.河南师范大学
11.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12.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1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14.开封大学
1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6.河南省人民医院
17.洛阳理工学院
18.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9.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20.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21.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2.河南高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3.许昌学院
24.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5.南阳理工学院
26.信阳师范大学
27.河南省博物馆学会
28.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29.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30.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3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32.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33.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34.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35.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36.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7.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38.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39.中原工学院
40.洛阳师范学院
41.河南省地质职工学校
42.河南工业大学
43.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44.黄淮学院
45.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46.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47.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48.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