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23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1号)安排,定于12月2日-5日在郑州市举办“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服务体系建设
(三)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的实践应用
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研修效果。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5日,12月2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楼(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电话:0371-62275555)。
乘车路线:乘坐郑州地铁1号线到“体育中心站”由B口出站。12月2日下午13:00-19:00期间,会务组安排车辆由“体育中心站”接学员送至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楼。自驾到校学员,在校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省工业和信息化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及有关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个单位1-2人,共计50人。
(二)报名方式:请参加研修人员于11月30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二维码附后),审核后微信公众号将直接反馈其是否同意参加本期研修。
四、疫情防控安排
参加研修人员于报到前14天未到过疫情中高度风险地区,没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报到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健康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后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yb.hnzjgl.gov.cn/)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培训证书(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三)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参加研修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参加研修的学员要按照《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遵守研修班组织纪律。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中心
王 伟 0371-65515508 1301765095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刘海东 0371-69690386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1号)安排,定于12月2日-5日在郑州市举办“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现状与趋势
(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教融合服务体系建设
(三)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的实践应用
采取主题报告、专题研讨、学术交流、案例分析、现场教学等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研修效果。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0年12月2日至5日,12月2日下午报到。
(二)地点: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楼(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凤栖街296号,电话:0371-62275555)。
乘车路线:乘坐郑州地铁1号线到“体育中心站”由B口出站。12月2日下午13:00-19:00期间,会务组安排车辆由“体育中心站”接学员送至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培训楼。自驾到校学员,在校门卫室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入校。
三、研修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研修对象:省工业和信息化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及有关院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每个单位1-2人,共计50人。
(二)报名方式:请参加研修人员于11月30日前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二维码附后),审核后微信公众号将直接反馈其是否同意参加本期研修。
四、疫情防控安排
参加研修人员于报到前14天未到过疫情中高度风险地区,没有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没有发烧、咳嗽等症状,报到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和扫健康码。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研修人员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学习心得或交流材料,于研修班结束后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gyb.hnzjgl.gov.cn/)提交。
(二)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经考核合格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培训证书(通过“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电子证书)。
(三)研修班不收取培训费、食宿费及其他任何费用。参加研修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参加研修的学员要按照《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有关要求,遵守研修班组织纪律。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中心
王 伟 0371-65515508 13017650950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刘海东 0371-69690386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