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行业协会(学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形成继续教育工作合力

积极发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作用,围绕各行业领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指导各地、各行业开展分级分类的继续教育工作,形成人才培养强大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各自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培训,严禁为专业技术人员指定单一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形式,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正确认识,提高其主动参与意识,引导其使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系统。

二、突出重点,开展继续教育科目学习

(一)公需科目。2023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2023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通过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见附件1)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转发印发文件、门户网站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需科目免费学习的政策,提高各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对本行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网络学习平台运行、网络课件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管理、学时审核工作履行管理责任。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非因特殊原因,原则上自2024年起不再开展继续教育往年补学。

三、服务发展,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突出“服务重大战略、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的导向,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采取财政经费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省厅2023年度承办2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举办13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培养人才,着眼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培训人才,切实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04号)要求,规范组织项目实施,确保研修效果。

四、动态管理,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课程,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员组织、经费保障、后勤服务、考核评估、跟踪问效等管理制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加强对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的检查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将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的基地纳入全省继续教育基地目录清单;对工作不主动、作用发挥不充分、教学管理混乱、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取消其基地资格,后续不得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培训。

五、完善机制,强化继续教育成果使用

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6〕22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考核评价、聘任(聘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做好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引导他们掌握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平台的使用方法。

(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保障和便利。

(四)建立本单位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学时认定标准、学时审核时限及相关要求,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督促他们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并进行申报。

(五)提高学时审核效率,自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本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的,后果由本人、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六)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依法履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文件中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和扣除所得税的规定,切实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负担,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的能力水平。

附件:1. 2023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名单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1


 2023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名单


1. 河南专技在线(hnzj.ghlearning.com)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https://www.ttcdw.cn/h/spec/hnsjsxx/)

3.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nzj.chinahrt.com/)

4.河南专技学习网(https://hnzj.59iedu.com/index/)

5.河南科技大学(http://hngc.hnkjdx.org.cn/)

6.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https://www.jxjyedu.org.cn/)

7.中原工学院华豫专技(http://www.huayuzj.com/)

8.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hnpihn.newzhihui.cn/)

9.洛阳理工学院(http://www.ly.fnhzj.com/)

10. 河南省驻马店市继续教育驿站(http://www.hnjxjyyz.com/)


附件2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郑州大学

2.河南师范大学

3.河南中医药大学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5.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6.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7.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8.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9.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1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12.开封大学

13.洛阳师范学院

14.安阳师范学院

15.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6.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17.南阳理工学院

18.黄淮学院

19.河南大学

20.河南科技大学

21.中原工学院

2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23.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2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中心

25.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6.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7.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8.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29.河南省地质职工学校

30.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1.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3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3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35.济源广播电视大学

36.河南高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7.河南工业大学

38.许昌学院

39.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40.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4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42.洛阳理工学院

43.信阳师范学院

44.河南省人民医院

4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6.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47.焦作市行政学院

48.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49.河南理工大学

50.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51.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52.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

53.河南省博物馆学会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08-2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省直单位、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企业,省行业协会(学会),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精神,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353号)要求,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现就做好2023年全省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形成继续教育工作合力

积极发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作用,围绕各行业领域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指导各地、各行业开展分级分类的继续教育工作,形成人才培养强大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制定各自的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实施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创新继续教育方式,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性培训,严禁为专业技术人员指定单一的施教机构和继续教育形式,满足专业技术人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专业技术人员对继续教育的正确认识,提高其主动参与意识,引导其使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系统。

二、突出重点,开展继续教育科目学习

(一)公需科目。2023年公需科目主要围绕思想政治学习、知识更新拓展、科学精神培育、职业道德养成、团队合作建设等方面进行能力提升培训,普及数字技术、知识产权、网络安全、应急管理等知识。2023年公需科目网络培训通过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见附件1)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各学习平台进行免费公需科目学习。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通过转发印发文件、门户网站通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公需科目免费学习的政策,提高各用人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特点及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并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对本行业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网络学习平台运行、网络课件审核、专业技术人员学时管理、学时审核工作履行管理责任。

(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专业技术人员应及时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于当年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学时申报,获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非因特殊原因,原则上自2024年起不再开展继续教育往年补学。

三、服务发展,组织实施高级研修项目

突出“服务重大战略、突出重点领域、兼顾地方特色”的导向,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采取财政经费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省厅2023年度承办2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举办13期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行业特点和实际需要,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培养人才,着眼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培训人才,切实发挥高级研修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04号)要求,规范组织项目实施,确保研修效果。

四、动态管理,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

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考核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发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培训项目课程,不断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教学管理、学员组织、经费保障、后勤服务、考核评估、跟踪问效等管理制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综合管理部门,加强对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单见附件2)的检查考核,建立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将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工作,经评估合格的基地纳入全省继续教育基地目录清单;对工作不主动、作用发挥不充分、教学管理混乱、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取消其基地资格,后续不得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名义开展培训。

五、完善机制,强化继续教育成果使用

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专技〔2016〕22号)等有关政策要求,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考核评价、聘任(聘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做好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政策宣传,引导他们掌握公共服务平台和学习平台的使用方法。

(三)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保障和便利。

(四)建立本单位继续教育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学时认定标准、学时审核时限及相关要求,为专业技术人员创造学习条件,督促他们及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并进行申报。

(五)提高学时审核效率,自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学时之日起,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学时审核时限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确保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内全部完成审核工作。未能按时完成规定培训学时或本单位未能及时审核的,后果由本人、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六)多措并举,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保障力度,依法履行开展职工教育培训的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文件中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和扣除所得税的规定,切实减轻专业技术人员经济负担,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的能力水平。

附件:1. 2023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名单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2023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附件1


 2023年度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名单


1. 河南专技在线(hnzj.ghlearning.com)

2.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公社(https://www.ttcdw.cn/h/spec/hnsjsxx/)

3.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nzj.chinahrt.com/)

4.河南专技学习网(https://hnzj.59iedu.com/index/)

5.河南科技大学(http://hngc.hnkjdx.org.cn/)

6.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https://www.jxjyedu.org.cn/)

7.中原工学院华豫专技(http://www.huayuzj.com/)

8.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http://hnpihn.newzhihui.cn/)

9.洛阳理工学院(http://www.ly.fnhzj.com/)

10. 河南省驻马店市继续教育驿站(http://www.hnjxjyyz.com/)


附件2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1.郑州大学

2.河南师范大学

3.河南中医药大学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

5.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6.河南省建设教育协会

7.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8.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9.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10.河南省新闻出版学校

11.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12.开封大学

13.洛阳师范学院

14.安阳师范学院

15.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6.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17.南阳理工学院

18.黄淮学院

19.河南大学

20.河南科技大学

21.中原工学院

22.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

23.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

2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中心

25.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26.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7.郑州大学体育学院

28.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

29.河南省地质职工学校

30.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1.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2.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33.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34.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35.济源广播电视大学

36.河南高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37.河南工业大学

38.许昌学院

39.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40.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41.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42.洛阳理工学院

43.信阳师范学院

44.河南省人民医院

45.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6.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47.焦作市行政学院

48.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49.河南理工大学

50.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51.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

52.河南省继续教育学会

53.河南省博物馆学会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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