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74号),明确“十三五”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建设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项目”)、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项目”)要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9号)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一)培训基地项目。一是“十三五”期间新增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应主要从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中遴选。二是继续对已确定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项目单位给予支持,重点选择管理规范